首頁 資治通鑒(精編版)

卷一百六十

◎梁紀十六(強圉單閼,一年

○高祖武皇帝十六

太清元年丁卯,公元五四七年

春,正月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

壬寅,荊州刺史廬陵威王續卒。以湘東王繹為都督荊、雍等九州諸軍事、荊州刺史。續素貪婪,臨終,有啟遣中錄事參軍謝宣融獻金銀器千餘件,上方知其富,因問宣融曰:“王之金盡此乎?”宣融曰:“此之謂多,安可加也!大王之過如日月之食,欲令陛下知之,故終而不隱。”上意乃解。

初,湘東王繹為荊州刺史,有微過,續代之,以狀聞,自此二王不通書問。繹聞其死,入閣而躍,屟為之破。

丙午,東魏勃海獻武王歡卒。歡性深密,終日儼然,人不能測,機權之際,變化若神。製馭軍旅,法令嚴肅。聽斷明察,不可欺犯。擢人受任,在於得才,苟其所堪,無問廝養;有虛聲無實者,皆不任用。雅尚儉素,刀劍鞍勒無金玉之飾。少能劇飲,自當大任,不過三爵。知人好士,全護勳舊;每獲敵國盡節之臣,多不之罪。由是文武樂為之用。世子澄秘不發喪,唯行台左丞陳元康知之。

侯景自念已與高氏有隙,內不自安。辛亥,據河南叛,歸於魏,潁州刺史司馬世雲以城應之。景誘執豫州刺史高元成、襄州刺史李密、廣州刺史懷朔暴顯等。遣軍士二百人載仗,暮入西兗州,欲襲取之。刺史邢子才覺之,掩捕,盡獲之。因散檄東方諸州,各為之備,由是景不能取。

諸將皆以為景之叛由崔暹,澄不得已,欲殺暹以謝景。陳元康諫曰:“今雖四海未清,綱紀已定;若以數將在外,苟悅其心,枉殺無辜,虧廢刑典,豈直上負天神,何以下安黎庶!晁錯前事,願公慎之。”澄乃止,遣司空韓軌督諸軍討景。

辛酉,上祀南郊,大赦;甲子,祀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