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治通鑒(精編版)

卷一百八十三

◎隋紀七(起柔兆困敦,盡強圉赤備若五月,凡一年有奇

○煬皇帝下

大業十二年丙子,公元六一六年

春,正月,朝集使不至者二十餘郡,始議分遣使者十二道發兵討捕盜賊。

詔毗陵通守路道德集十郡兵數萬人,於郡東南起宮苑,周圍十二裏,內為十六離宮,大抵仿東都西苑之製,而奇麗過之。又欲築宮於會稽,會亂,不果成。

三月,上巳,帝與群臣飲於西苑水上,命學士杜寶撰《水飾圖經》,采古水事七十二,使朝散大夫黃袞以木為之,間以妓航、酒船,人物自動如生,鍾磬箏瑟,能成音曲。

己醜,張金稱陷平恩,一朝殺男女萬餘口;又陷武安、钜鹿、清河諸縣。金稱比諸賊尤殘暴,所過民無孑遺。

夏,四月,丁巳,大業殿西院火。帝以為盜起,驚走,入西苑,匿草間,火定乃還。帝自八年以後,每夜眠恒驚悸,雲有賊,令數婦人搖撫,乃得眠。

癸亥,曆山飛別將甄翟兒眾十萬寇太原,將軍潘長文敗死。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既。

壬午,帝於景華宮征求螢火,得數斛,夜出遊山,放之,光遍岩穀。

帝問侍臣盜賊,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曰:“漸少。”帝曰:“比從來少幾何?”對曰:“不能什一。”納言蘇威引身隱柱,帝呼前問之,對曰:“臣非所司,不委多少,但患漸近。”帝曰:“何謂也?”威曰:“他日賊據長白山,今近在汜水。且往日租賦丁役,今皆何在!豈非其人皆化為盜乎!比見奏賊皆不以實,遂使失於支計,不時剪除。又昔在雁門,許罷征遼,今複征發,賊何由息!”帝不悅而罷。尋屬五月五日,百僚多饋珍玩,威獨獻《尚書》。或譖之曰:“《尚書》有《五子之歌》,威意甚不遜。”帝益怒。頃之,帝問威以伐高麗事,威欲帝知天下多盜,對曰:“今茲之役,願不發兵,但赦群盜,自可得數十萬。遣之東征,彼喜於免罪,爭務立功,高麗可滅。”帝不懌。威出,禦史大夫裴蘊奏曰:“此大不遜!天下何處有許多賊!”帝曰:“老革多奸,以賊脅我!欲批其口,且複隱忍。”蘊知帝意,遣河南白衣張行本奏:“威昔在高陽典選,濫授人官;畏怯突厥,請還京師。”帝令按驗,獄成,下詔數威罪狀,除名為民。後月餘,複有奏威與突厥陰圖不軌者,事下裴蘊推之,蘊處威死。威無以自明,但摧謝而已。帝憫而釋之,曰:“未忍即殺。”遂並其子孫三世皆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