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治通鑒(精編版)

卷九十七

◎晉紀十九(起玄黓攝提格,盡強圉協洽,凡六年

○顯宗成皇帝下

鹹康八年壬寅,公元三四二年

春,正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乙醜,大赦。

豫州刺史庾懌以酒餉江州刺史王允之;允之覺其毒,飲犬,犬斃,密奏之。帝曰:“大舅已亂天下,小舅複欲爾邪!”二月,懌飲鴆而卒。

三月,初以武悼後配食武帝廟。

庾翼在武昌,數有妖怪,欲移鎮樂鄉。征虜長史王述與庾冰箋曰:“樂鄉去武昌千有餘裏,數萬之眾,一旦移徙,興立城壁,公私勞擾。又江州當溯流數千裏,供給軍府,力役增倍。且武昌實江東鎮戍之中,非但抜禦上流而已;緩急赴告,駿奔不難。若移樂鄉,遠在西陲,一朝江渚有虞,不相接救。方嶽重將,固當居要害之地,為內外形勢,使阯之心不知所向。昔秦忌亡胡之讖,卒為劉、項之資;周圍惡檿弧之謠,而成褒姒之亂。是以達人君子,直道而行,禳避之道,皆所不取;正當擇人事之勝理,思社稷之長計耳。”朝議亦以為然。翼乃止。

夏,五月,乙卯,帝不豫;六月,庚寅,疾篤。或詐為尚書符,敕宮門無得內宰相;眾皆失色。庾冰曰:“此必詐也。”推問,果然。帝二子丕、弈,皆在繈褓。庾冰自以兄弟秉權日久,恐易世之後,親屬愈疏,為它人所間,每說帝以國有強敵,宜立長君;請以母親弟琅邪王嶽為嗣,帝許之。中書令何充曰:“父子相傳,先王舊典,易之者鮮不致亂。故武王不授聖弟,非不愛也。今琅邪踐阼,將如孺子何!”冰不聽。下詔,以嶽為嗣,並以弈繼琅邪哀王。壬辰,冰、充及武陵王晞、會稽王昱、尚書令諸葛恢並受顧命。癸巳,帝崩。帝幼衝嗣位,不親庶政;及長,頗有勤儉之德。

甲午,琅邪王即皇帝位,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