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唐書

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第五十

◎蘇張

蘇瑰,字昌容,雍州武功人,隋尚書仆射威之曾孫。擢進士第,補恒州參軍。居母喪,哀毀加人,左庶子張大安表舉孝悌,擢豫王府錄事參軍,曆朗、歙二州刺史。

時來俊臣貶州參軍,人懼複用,多致書請瑰,瑰叱其使曰:“吾忝州牧,高下自有體,能過待小人乎?”遂不發書。俊臣未至追還,恨之。由是連外徙,不得入。久之,轉揚州大都督府長史。州據都會,多名珍怪產,前長史張潛、於辯機貲取钜萬,瑰單身襩被自將。徙同州刺史。

歲旱,兵當番上者不能赴。瑰奏:“宿衛不可闕,宜月賜增半糧,俾相給足,則不闕番。又宜卻進獻,罷營造不急者。”不見省。時十道使括天下亡戶,初不立籍,人畏搜括,即流入比縣旁州,更相庾蔽。瑰請罷十道使,專責州縣,豫立簿注,天下同日閱正,盡一月止,使柅奸匿,歲一括實,檢製租調,以免勞弊。武後鑄浮屠,立廟塔,役無虛歲。瑰以為“縻損浩廣,雖不出國用,要自民產日殫。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天下僧尼濫偽相半,請並寺,著僧常員數,缺則補。”後善其言。

神龍初,入為尚書右丞,封懷縣男。瑰明曉法令,多識台省舊章,一朝格式,皆所刪正。再遷戶部尚書,拜侍中,留守京師。

中宗複政,鄭普思以妖幻位秘書員外監,支黨遍岐、隴間,相煽訹為亂。瑰捕係普思窮訊,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韋後,出入禁中,有詔勿治。瑰廷爭不可,帝猶依違。司直範獻忠,瑰使按普思者,進曰:“瑰為大臣,不能前誅逆豎而報天子,罪大矣,臣請先斬瑰。”於是,仆射魏元忠頓首曰:“瑰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帝不得已,流普思於儋州,餘黨論死。累拜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三品,進封許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