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編聊齋故事(珍藏版)

張氏婦

凡大兵所至,其害甚於盜賊,蓋盜賊人猶得而仇之,兵則人所不敢仇也。其少異於盜者,特不敢輕於殺人耳。甲寅歲,三藩作反,南征之士,養馬袞郡,雞犬廬舍一空,婦女皆被**汙。時遭霪雨,田中瀦水為湖,民無所匿,遂乘桴入高粱叢中。兵知之,**乘馬,入水搜**,鮮有遺脫。

惟張氏婦不伏,公然在家。有廚舍一所,夜與夫掘坎深數尺,積茅焉;覆以薄,加席其上,若可寢處。自炊灶下。有兵至,則出門應給之。二蒙古兵強與**,婦曰:“此等事,豈可對人行者?”其一微笑,啁嗻而出。婦與入室,指席使先登。薄折,兵陷。婦又另取席及薄覆其上,故立坎邊,以誘來者。少間,其一複入。聞坎中號,不知何處,婦以手笑招之曰:“在此處。”兵踏席,又陷。婦乃益投以薪,擲火其中。火大熾,屋焚。婦乃呼救。火既熄,燔屍焦臭。人問之,婦曰:“兩豬恐害於兵,故納坎中耳。”

由此離村數裏,於大道旁並無樹木處,攜女紅往坐烈日中。村去郡遠,兵來率乘馬,頃刻數至。笑語啁嗻,雖多不解,大約調弄之語。然去道不遠,無一物可以蔽身,輒去,數日無患。一日一兵至,甚無恥,就烈日中欲**婦。婦含笑不甚拒。隱以針刺其馬,馬輒噴嘶,兵遂縶馬股際,然後擁婦。婦出巨錐猛刺馬項,馬負痛奔駭。韁係股不得脫,曳馳數十裏,同伍始代捉之。首軀不知處,韁上一股,儼然在焉。異史氏曰:“巧計六出,不失身於悍兵。賢哉婦乎,慧而能貞!”

【譯文】

凡是大兵所到的地方,它的災害比強盜還要厲害:人們對於強盜還可抓住複仇,對於大兵卻是不敢複仇的。大兵和強盜稍微有點不同的地方,隻是不敢輕易殺人罷了。

康熙十三年,吳三桂等三個藩王作亂,南征的士兵,在兗州休兵養馬,雞犬房舍被洗劫一空,婦女都被奸汙了。當時正趕上陰雨連綿,莊稼地裏積水成湖,老百姓沒有藏身的地方,就乘坐小筏子藏進密麻麻的高粱地裏。大兵知道以後,脫得光光的,騎著戰馬,到水裏搜索婦女,進行奸汙,很少有漏掉或逃脫的。惟有張家的媳婦沒有藏匿,大明大擺地住在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