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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病的春天

遙遠又說:“跑運動會的時候肝區還疼不。”

遙遠摸了摸譚睿康的肋下,譚睿康說:“不疼。”

“這裏呢?”

“這裏?”

譚睿康抓著遙遠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說話,安靜地注視著遙遠。

遙遠側頭看他,兩人彼此看了很久很久。

他反複在腦海中對比當年譚睿康來到他家的那個模樣與現在的容貌。

完全不一樣了。

那時候的譚睿康就像一塊黏糊糊的口香糖,頭發油油膩膩,穿一雙回力,襪子還破了兩個洞。

現在他穿著洗得幹幹淨淨的襯衣,脖頸上有股淡淡的好聞氣味,頭發剪得很短很精神,戴著遙遠給他的表,穿八十塊錢一雙的襪子,吃壽司會蘸芥末,認識牛市,會看大盤,聽得懂粵語,會唱K歌之王。

他的領帶隻有遙遠會打,離了家就被打得亂七八糟跟紅領巾似的,他買衣服隻聽遙遠的,遙遠讓他穿什麽他就穿什麽,從襯衣到襪子到內褲,全是他包辦。

他買什麽,賣什麽,隻有遙遠才知道,吃什麽,喝什麽,都是他說了算。

那些年裏他們一起上學一起等車,一起大笑一起淋雨,一起鬱悶一起開心,就像一個髒兮兮的橡皮泥猴子,在遙遠的光芒中脫胎換骨,這些年裏,是他親手把猴子捏成這副幹幹淨淨的可愛模樣。這是他自己給自己捏的一份禮物,本來想算了不要了,隨手扔了吧。

現在看來看去還是舍不得,畢竟花了這麽多心血。

畢竟他除了是譚睿康之外,還是他哥。

似乎從他來到他家,坐在沙發上的那一刻,他們就注定了彼此無法割舍,漸漸融入對方的生命……不,應該說是在外公家的院子裏……二十年前的那一天。

不管趙國剛做過什麽,有多老多醜,隻要他站在廚房裏給他做飯,遙遠就愛他,譚睿康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