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很久沒寫過“時裝”故事了,我在大家的印象裏也快成了寬袍廣袖的古代女子,天天顧影自憐。
《十三步》的故事,最早脫胎於我從未完成過的英文小說《寂靜之永恒》(Silent Eon),但是現在改後,連一點痕跡都看不出來。反正《寂靜》也隻有一個開頭,說:“早上八點零七分,開車撞到一個男人,愛上他,然後失去他。”
開始寫《十三步》的時候是禮拜三。禮拜四我在網絡上遇到小青。給她看,她說,有點糝人。我告訴她,故事裏所有的角色其實都是鬼——否則,還有誰在出門後就遇到守墓人的呢?小青說,更糝人了。我說,我的鬼故事從來都不可怕。希望正是如此。
我喜愛寫古代的故事,中國的詩詞韻律,就像是音樂、舞蹈和圖畫。我可以玩弄文字,使我的小說成為一部修辭辭典。
但是寫多了中國古代,我又遺憾:我所鍾愛的莎士比亞啊,慧黠的語言,這可不能出自林妹妹的口中。所以我特地寫了《十三步》,而且我特地引用了英文的莎士比亞戲劇。主要是《羅密歐與茱麗葉》(Romeo and Juliet)《哈姆雷特》(Hamlet, Prince of Denmark)和《麥克白》(Macbeth)。有斷章取義的地方,也有我為了劇情的需要而顛倒性別的地方。願意研究英文的讀者大可以研究,不願意的,其實不看,也不很影響故事的發展。
總的說來《十三步》是一個很荒唐而古怪的故事。有點像孟京輝的先鋒戲劇(記得我去看過他的《關於愛情歸宿的最新觀念》)。每一個人都在做著不合乎情理的事情:複仇,嫉妒,縱容。幸福本來就在人的身邊,非要等到錯過了,才想回頭。但回頭已晚,再給多少重來的機會,也是枉然。
“出門走十三步,遇見一個人,就愛上他。”
如果你已經走了十二步,請回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