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上六角星狀的鑽石閃閃發光,這是他曾經打算向季可言求婚的戒指。
兩年了,他曾無數次將這枚戒指丟棄,又無數次將它尋回。
丟棄的時候有多決絕,巡回的時候就有多狼狽。
有一次,他將這枚戒指扔到了路邊的垃圾箱裏,後來垃圾箱被運走。
他追蹤那輛運輸車,在巨大的垃圾池中翻找了一夜。
要不是後來看到了鏡子中雙眼猩紅的自己,他也不知道自己竟會如此放不下她。
第二天清晨,陽光透過窗戶灑在季可言的臉上,也照亮了房間的每一個角落。
窗外,鳥兒歡快地唱著歌,似乎在為新的一天歡呼。
微風輕輕拂過窗前的風鈴,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音。季可言睜開眼睛,起身,一下坐在**。
看了一下左邊床頭櫃上的鬧鍾,早上 7點。
見鬧鍾旁放著一套衣服,疊得整整齊齊。
她眉頭緊鎖,立刻警覺起來,昨晚這套衣服明明沒有,為什麽現在卻憑空出現在了這裏?
細看衣服上還有一張字條,她伸手拿過來一看,紙上的鋼筆字蒼勁有力:對不起,我這裏隻有我的衣服。我去葡萄園了,昨晚的事,你好好考慮一下。
看來這字條是男人留下的,他昨晚竟然進了這房間,季可言驚得後背滲出了層層冷汗。
她猶豫了一下,還是下床抱著那套衣服走進了浴室。
洗完澡後,她抱著婚紗出來,身上已經換好了那套衣服。
褲子很鬆,還好有皮帶係著。
而那件淺藍色的襯衫太長,她將底下的幾個扣子解開,係在腰間打了一個結,倒是增添了幾分時尚感。
她將婚紗卷起,扔到沙發上。
又見床底下有一雙男人的白色運動鞋,看起來像是新的。
走到床邊,彎下腰將鞋穿上。
雖然這鞋不合腳,但總比她光著一隻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