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背對著荊楚的劉漢遙一邊笑一邊流淚,他沒卸荊楚的槍,也許就是想賭一把,賭荊楚會不會開這一槍。
他賭贏了,可是他們再也回不去了。
“那天在醫院裏,你想對我說什麽?”荊楚流著眼淚問劉漢遙。
“那天你想對我說什麽?”劉漢遙反問荊楚。
誰也沒回答,知道了答案又怎樣?
物是人非。
離開荊楚之後,劉漢遙去警察局自首,他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贖罪。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認罪態度好,警察沒有翻他混黑幫的舊賬,隻判了他一個私藏軍火的罪名,刑期是一年零六個月。
四個月後,荊楚死於謀殺,凶手是青幫一個手下的父親。
二年後,劉漢遙出獄,改名劉遙,娶了南哥的妹妹小北,在這個城市定居下來。他先是做苦力、看倉庫,後來做塑膠花,然後擺地攤賣打火機、手表,三年後他終於開了一家小的快餐店。
終於從租來的十平方米的小屋裏搬到自己的房子裏,劉遙和小北笑開了花。
整理好房間,劉遙對小北說:“我想給荊楚立個牌位。”
小北本來是笑著的,聽見這句話忽然就沉下了臉。
“我知道你恨他,我也恨他。”時隔五年,劉遙說“恨”的時候其實已經沒那麽太多的恨意了,“南哥和那麽多弟兄都是因為他死的,但是因為有他,才有了今天的我。”
小北冷笑一聲,說:“因為他沒殺你?”
“不是。”劉遙搖搖頭,說:“因為他告訴我,我們以前做的一切都是錯的。”
歎口氣,劉遙接著說:“我們生在貧民窟,長在貧民窟裏,身邊都是道上混的人,就以為混黑道是理所當然的,後來我們有了自己的幫派,以為堅持不販毒就算好人,根本沒想過我們自以為保護了一些人,沒想到同時也傷害了其他人。到現在我都清楚的記得荊楚告訴我這些的時候有多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