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光刃銘紋,被七號包廂裏麵的那人以‘一百六十萬兩黃金’拍下。
大廳之中,驚訝之聲,此起彼伏。
“一號包廂的客人這次竟然沒出手。”
“是啊,真奇怪。”
“‘光刃銘紋’可是好東西,雖然隻是一次性的。但比起那隻‘金毛鼠’,卻是實用多了。”
……
聽到這些人的議論,段淩天不由暗笑。
光刃銘紋?
這樣的銘紋,且不說他看不上眼,就算是他想要,也能自己煉製。
而且,成本最多三百萬兩銀子,也就是三萬兩黃金。
在他看來,七號包廂裏麵的那人,簡直就是冤大頭,花費了一百六十萬兩黃金,買下了這光刃銘紋。
“沒想到,‘銘文之術’現在已經沒落到這等地步,區區一道‘光刃銘紋’,都能賣出這樣的高價。”
段淩天頗為感慨。
心裏也忍不住想道。
等什麽時候,他真的窮的揭不開鍋了,也可以將銘紋拿出來賣,絕對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很快,拍賣台上的老人的聲音又響了起來,他的聲音,略微有些激動,“各位,接下來要拍賣的,就是我們今天拍賣會的最後一件拍賣品……按照我們馬家拍賣行原來的計劃,‘光刃銘紋’本該是最後一件拍賣品。”
“而如今的這件最後的拍賣品,卻是一位客人臨時委托我們拍賣行寄拍的!”
老人說到後來,臉色略微漲紅了起來。
這一幕,也讓大廳裏的人紛紛好奇了起來,到底是什麽東西,讓老人如此激動。
“馬老頭,別賣關子了,趕緊說是什麽東西。”
“就是,最後一件拍賣品了,趕緊拍完!”
……
整個拍賣行大廳,一時間噪雜了起來。
所有人對馬家拍賣行放在最後競拍的拍賣品都充滿了興趣。
他們心裏清楚,按照馬家拍賣行向來的慣例,這最後的拍賣品,價值絕對不會下於‘金毛鼠’和‘光刃銘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