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一月中旬。
阿瑟·柯南·道爾坐在桌前,右手拿著筆,對著眼前的稿紙發呆。
稿紙上隻寫了文章的名字——
《空屋》。
這是福爾摩斯新係列的短篇集《歸來記》的第一篇。
道爾早就已經想好了故事的梗概,但就是心煩,導致每每提筆,總感覺有哪裏不太對,便又放下筆,重新回到原點,構思文章該怎麽寫。
事實上,道爾是不自信了,
即使《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銷量很不錯,但他還是有種被《無人生還》壓了一頭的感覺。
就在這時,愛妻霍金斯推門進入房間,
吱呀——
門發出輕響。
道爾煩躁地撓撓頭,問:“到吃飯的時間了嗎?”
霍金斯有些心疼,走上去輕揉道爾的眉心,似乎想將那裏的皺紋化開,
她問:“怎麽不用打字機?”
道爾更煩躁了,
他以往創作確實喜歡使用打字機,但那是在有思路的情況下,隻要思路不斷,就不用擔心卡文或者修改之類的問題。
可現在……
“手寫更方便一些。”
道爾嘴硬。
霍金斯隱約察覺到丈夫的情緒不高,便不再多說,硬是將丈夫拉起來,
她在後麵推著道爾往門外走,
“刮胡子,咱們出去吃!”
道爾因為寫作,忙得不知日月,形象也有些不修邊幅,胡子拉碴,像是剛從叢林來到人類社會的野人。
他也覺得出去轉換一下心情或許不錯,便從善如流地刮了胡子。
結果,霍金斯比他還慢,
從洗漱到化妝,再到挑選衣服,還要搭配合適的帽子、手套、飾品,整個過程少說得有四十分鍾。
道爾不由得嘀咕:
“嗬,女人。”
他倒也習慣了,給自己倒上一杯茶,坐在餐桌旁,隨手拿起一份報紙閱讀。
頭條還是老生常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