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怎麽能說我是異想天開呢?”
江暮年轉動手指上的戒指,“我是你的親弟弟,我合法享有繼承權。”
“合法享有?”
江弄月聽著都替他不好意思。
“你算是哪門子的合法享有呢?聽瀾茶館在我的名下,是我母親留給我的財產,是婚前財產。”
“你個小三的孩子,和我這個原配的孩子,提合法享受權利,難道不是在癡人說夢?”
聽瀾茶館說是爺爺奶奶留給她的生活保障,實際上原先的享有人是薑明雪。
在江弄月出生後,薑明雪就將她的大部分財產劃分到江弄月名下。
薑明雪是醫學博士,她愛丈夫江寒洲,卻也是知道愛情不能保障所有。
她要給她的孩子留下最好的一切。
不論是聽瀾茶館,還是另外的房產,全都在江弄月滿了18歲之後,自動歸為她的個人所有。
她的爺爺奶奶說的是很好聽的,說是給她留下好好生活的保障。
實際上,是因為這些東西,他們根本就是拿不走。
知道得不到,那不如給自己留下一個好的名聲?
“弟弟,你沒有權利分我的東西的同時,若是我起訴,你和你的外公外婆要吐出全部來。”
江寒洲可是沒有什麽財產的。
大部分的,都是薑明雪父母留下的。
當初結婚的時候,江寒洲為了表示忠心,簽訂婚前協議。
屬於薑明雪的東西,就是薑明雪的。
他沒有資格拿走。
除了江弄月這個親生女兒之外,其他人拿走那些東西,都是屬於侵占他人財物。
“你什麽意思?”
江暮年不是傻子,他也聽說過,江寒洲沒有錢,是個軟飯男。
“字麵上的意思唄。”江弄月拿出一份文件放到他麵前,“要我追究起來,你就得全部給我吐出來。”
江暮年拿起文件來看,他顯然是不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