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弄月聯係上了蘇詩韻。
蘇詩韻和她說,“江小姐,若是想要從您手中分走財產,前提是要確定他是您父親的孩子。”
“要是不能確定呢?”
“那就沒有可能,同時您還能告對方侵占您的合法財產,讓他如數奉還。”
“我應該是拒絕和他做親子鑒定的對吧?”江弄月想到之前看到的一條新聞。
親子鑒定需要雙方自願為前提,除非是相關機關部門強製性,一般都需要雙方自願。
“是的,您完全是拒絕他的要求。”
蘇詩韻和她補充了一些相關的知識,“江小姐,即便是能證明他和您的姐弟關係,也沒有關係。”
江弄月不是很懂,“什麽意思?”
“您的財產是您的母親給您留下來的,您父親和您母親婚姻存在婚前協議,財產是分開所有。”
“現在您名下的財產都是屬於您母親婚前所有的單獨財產,並且有遺囑證明是留給您的。”
“如果是婚後夫妻共有財產,或者是您父親的留下的財產,對方證明身份後才有機會分走。”
意思其實很簡單。
江暮年即便是有辦法能證明自己真的是江寒洲的孩子也沒有用。
因為江寒洲根本就沒有錢。
之前那些錢,也是江弄月的爺爺奶奶侵占江弄月的。
薑明雪的財產是全部屬於江弄月的,她依舊是能讓江暮年一無所有。
“按照這個意思,就是說明,無論如何,我都是占理的,在法律上我也是財產的受益方?”
江弄月再次和蘇詩韻確認。
蘇詩韻說她理解得沒錯,“對的,但是江小姐這樣也有另外的一個問題。”
“嗯?”
“您對您的爺爺奶奶是存在贍養義務的,在您父母去世後,如若長輩還在世,孫輩對祖輩也有贍養義務,他們可以咬定那筆錢是您對長輩贍養用的。長輩把錢給了孫子也是可以的,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很多,也很難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