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自商君變法以後已經立下根基,後世所有律法的更改,都是在馭民五術的原則下進行更改。
即最大限度的壓榨民間資源以為國用,重耕的同時重稅,打散舊有的姓氏聚集,拆大家為小家,挑戰人性底線,最後再放開升爵的口子,給予一道微不可及的光明。
盡管李斯在成為左相以後,對呂不韋時期的律法做出了一定的革新,同時因為大秦一統六國,秦吏暫時無法深入地方的緣故,做出了一定的政策放鬆,但是本質上李斯依舊沒有超出馭民五術的範疇。
故而,李斯自然是不同意讓利於民的。
官山海的本質就是寓稅於價,將賦稅加在鹽價上麵。
如今大秦掌握了獨家的生產技術,現在的鹽價又尚且在百姓的承受範圍之內,成本降低,產量擴大,但是也依舊沒有降低鹽價的必要。
讓百姓處於最低的生活水準的同時,最大限度的壓榨百姓富裕的勞動力和財富正是李斯的行動準則。
故而,李斯不同意鹽價下降情有可原。
“陛下,匈奴於月氏東胡受挫,今年再次嚐試南下河套已是必然,而百越之地,尚有六十萬役夫……阿房宮要修,各地道路需要鋪設,長城還要繼續修建,大秦國庫空虛……”李斯皺眉向始皇帝解釋他的行動動機。
他不同意鹽價下降還有一個關鍵的原因,大秦,太窮了!
大秦的窮是有原因的……
覆滅六國的戰爭中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李信伐楚一戰潰盡二十萬秦軍,王翦伐楚,六十萬大軍和楚國對峙了整整一年。
楚國最後硬是頂不住後勤壓力選擇收割糧食,才有了王翦的一戰而定。
一統六國以後,大秦又北征河套,南征百越,南征百越期間又遭受了一次戰敗,期間還修建長城,馳道,秦直道,秦始皇陵,六國故宮,阿房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