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副大隊和吳隊長來到派出所之後,根本就沒有在派出所停留,就在柳鵬程的帶領下,挨個療養院做了現場勘查,並且照了照片。然後柳鵬程根據現場情況向刑警大隊的人說了自己和首鋼療養院保衛科還原作案過程的經過以及相關分析。
來的這幫刑警開始的時候也沒有把這個案子當回事,可是隨著現場勘查和柳鵬程說的推斷出來的犯罪過程,從王副大隊到跟來的幾位偵查員,表情都嚴肅了起來。他們也開始把這個案子當回事了。
首先肯定是因為案子的規模。先不說一天丟了二十多台自行車的事情,那自行車和自行車還是不一樣的。
1996年國企工人的工資大概是四五百塊錢,柳媽的工資加上各種補貼,加班費,崗位津貼等等也就勉強開到六百。這在瑞城已經是不錯的收入了,要是光提工資,可能給柳鵬程交“房租”都勉勉強強。
而柳鵬程的工資,加上各種津貼,尤其是北方省政府發的“巨額”的高學曆人才補貼,也才不到八百塊錢。
而那個時候變速車也剛剛進入中國這個自行車大國不久,一輛品牌(不是名牌)的變速車大概得1200起。而捷安特,美利達,大崔克等等進口的自行車,一輛兩三千都很正常。
柳鵬程他們所轄區丟的清一色是品牌以上的變速車。而且還是成色比較好的變速車,這當然和能辦的起療養院的單位都是有錢的單位,職工收入都不差有很大的關係。
比如瑞礦療養院,丟了三台一摸一樣的大崔克,就是三個青年職工打算休息的時候一起騎著自行車回礦務局,一起買的,因為三台一起買,和車行的老板講價,還2600一台!而這三台車才買不到兩個月!
也就是說,光這些自行車的案值就三四萬!
和幾萬塊錢相比,第二點才是最重要的,這個團隊太專業了!人員也太精幹了!開著汽車偷自行車的作案方式,也太猖狂了!就因為這些,大家幾乎一致判斷,這起自行車盜竊案應該比較“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