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寄出去之後,江瑤便天天盼著報社的回複。
她留的是家裏的地址,每天從學校回家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安姐打聽有沒有自己的信件。
小說要是被收用,就能拿到千字70港幣的酬勞,十萬字就能拿7000港幣。如果以後每天連載1萬字的話,日收入700港幣,一個月就能掙21000港幣,比中環格子間裏麵的白領拿得還多。
要是小說被電影公司或者翡翠台看中,買去版權,那又是一筆不菲的收入。
這麽一算賬,江瑤心裏就美滋滋的。
她雖然嫁入豪門,不愁吃喝,甚至可以隨便買買買,可花著別人的錢,總是少了那麽點成就感。
終於,今天江瑤從學校回家後,一踏進客廳,安姐就一臉興奮地小跑過來,手裏揮舞著一個什麽東西。
“少奶奶!您的信到了!”
“我看看!”江瑤眼睛裏頭仿佛藏著小星星,亮閃閃的,迫不及待地伸手接過信封然後拆開。
等看完信件內容,她唇角飛翹,就快揚到了太陽穴。
太好了!太棒了!
她的小說被報社選中了!
因為連載小說的火爆,報紙銷量蹭蹭飆升,所以報社領導決定再增加一個版麵來刊登小說。
江瑤就是趕上了這個好時機。
報社給的價格是千字70港幣,如果後續讀者反饋良好,還能提價。
另外,信函上還說讓她盡快拿著證件到報社來簽訂合同。
讀完信,江瑤笑著把信紙賽回去。
見她如此高興,安姐忍不住問道:“少奶奶這是碰到什麽喜事了?”
江瑤也沒瞞著:“我給報社投的稿子被采用啦!”
“哎呀,那少奶奶太厲害了,真有才啊,寫的東西還能登上報紙!”安姐笑眯眯地誇道,“那是不是報社還得給您發稿費呀?”
江瑤點點頭。
安姐更驚訝了,沒想到還能拿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