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這封信的時候,並不知道趙浩正會把這封信給誰,因此對於別人能不能看出我留下的信息,心裏並沒有多少的底。
不過最壞的情況,也就是沒看出我留下的信息。
無論是選擇帶錢來救我,還是無視掉這封信,都給我和小金留下了一定的時間。
我並不打算把希望都放在那封信裏。
我將想法告訴了錢小金,她也支持我。
她能夠自己一個人從買她的人家裏掏出來,就代表她非常明白自己的現狀,且勇於去嚐試,拯救自己。
我讓小金先在這裏休息一下,開始圍著房間觀察。
房間裏有床和櫃子,生活用品相當的齊全,在趙浩正租下之前,應該是當做寢室用的。隻不過他租下後,大概也懶得整理,抓到人之後一股腦地關了進來。
依稀可以看見牆縫和地磚的角落裏,有一些黑褐色的血跡。
尤其窗戶的內側,在木質的窗沿邊上,還留著指甲抓撓的痕跡。
不難想象,曾經有一位關在這裏麵的姑娘,試圖打開窗戶逃出去,最後卻失敗了。
走窗戶是不行了,她們得想想別的辦法。
“文老師,要不然我們演戲把他引進來,然後我埋伏在門後麵,打暈他之後逃跑?”
錢小金之前就是用這樣的方式逃走的,理所應當想到了這個方法,她找了一圈,最後還是搬起了椅子,在手上掂了掂,重量差不多合適,應該可以用來當做武器。
但是我心裏不是這麽的樂觀。
錢小金之前之所以能夠成功,很大概率是因為那個男人智商不高,也沒有想到會有人在洞房的時候給他一下,所以才中了錢小金的計。
而且如果不是碰巧我們都在那,錢小金一個人又怎麽跑得過一村子的婦人呢?到時候還是會被關回去。
尤其,小女孩的力氣和成年男性的力氣,根本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