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那瞎話,馬車換汽車,要是買賣都按你的說法做,咱們他娘的早就發家了,還用得著勒緊褲腰帶過日子嗎?
咱們先看看車上的銘牌,這兩年的車處理起來,可是真麻煩的。”
老嘎斯、老吉斯、斯蒂龐克這類車,對王前進而言,就跟李勝利送他的全羊一樣,物件而已。
但真正的新車就不好處理了,這玩意兒說不清道不明的,尤其是現在這個時候。
王前進雖說是個莽貨,但簡單的是非,他也是能分清楚的。
聽了王前進的說法,李勝利一伸手,引著他就進了馬店集的農機庫。
跟肖豹一起將苫蓋扯下,王前進那邊就出聲了。
“艸,老李,這他麽是全輪驅啊,輪胎也不一樣。
這玩意兒您說是用一輛馬車跟百十瓶酒換回來的,誰特麽信這個,誰特麽是我孫子。
不說別的,就這車,倆前輪都比你說的馬車貴啊!”
看到麵前的吉斯新款,王前進也有些撓頭,這車,他也沒見過。
能從草原外邊過來,這茬口真是不好說,也不好參與。
“車裏還有兩條折疊槍托的AK,你再看看……”
見王前進的臉色、語氣都不好,李勝利也有些無奈,這車真要是拆掉,就可惜了。
但風雨將至,這玩意兒真要是不好出手,也真的不能留在手裏。
這車留在馬店集,弄不好整個馬店集都要被牽連的,有些事情無所謂,即便阻止派出所進村抓人,對馬店集都沒什麽影響。
全國各地都如此,進村抓人,再過三十年,都得帶著鄉幹部進村。
但吉斯車不成,兩者的性質不同,留著這輛車,就跟窩藏特務沒區別了。
“老李,你說咱們能不能拿著這兩條槍跟汽車,去總後或是總裝換東西啊?
TT-33就無所謂了,跟咱們的大五四沒區別,就是鋼材好點,比較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