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是唐微雨的生日。
一大早慕晚晚就接到了姐姐慕早早的電話。
“今天是微雨生日,我就不去給她慶生了,免得大家都鬧得不愉快,姐姐現在行動不方便,你去給微雨買份生日禮物,多少錢姐姐跟你平攤,算我們倆一起給她買的。”
姐姐慕早早現在是孕晚期,每天在家裏養胎。
“姐,禮物我已經買好了,你就別操心了。”頓了頓,她又說,“我們對她再好,她都不一定買賬。”
電話裏。
慕早早歎了口氣,“當年媽媽離婚,最後悔的事情就是沒把微雨也帶走。”
“……”
慕晚晚沉默。
她五歲的時候,唐見禮出軌,她媽媽發現後,果斷地選擇離婚。
媽媽願意犧牲部分財產,換她們姐妹三個的撫養權。
但唐見禮不同意。
他提出要唐微雨的撫養權。
理由是唐微雨年齡最小,不記得他出軌對她們母女造成的傷害,養大了不會恨他。
慕詩雅不肯放棄。
雙方對峙了很長時間,那時候唐見禮想跟外麵的女人結婚,一心要跟慕詩雅離婚,最後他答應慕詩雅,再婚後不會再要孩子,唐詩雅才同意把唐微雨的撫養權交給他。
離婚之後,唐見禮很快就跟情人莊倩再婚。
事實證明。
唐見禮說得沒錯。
唐微雨確實不記得他出軌給媽媽和她們姐妹帶來的傷害,她隻知道是唐見禮和莊倩把她撫養長大,長大之後,她也隻認莊倩這個小三做她媽媽。
不但如此。
她對她們姐妹還非常反感。
慕早早替唐微雨說話,“微雨畢竟是莊倩養大的,她向著莊倩,說明莊倩對她確實不錯……不管怎麽說,我們都是血脈相連的親姐妹,等她以後長大了,也許就能理解媽媽當初的難處了。”
“嗯,我明白。”
慕早早又問起她,“晚晚,你……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