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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於慊是誰哇

愛爾蘭的結婚跟許鑫認知中的天朝結婚領證手續還不太相同。

倒不是說區別有什麽特別大的差距,而是這裏麵存在一個名為“公示期”的東西。

就是說,第一次去登記結婚的人,不是說立刻就結婚,具備法律效力。而是要等待三個月的公示期。

這三個月內,如果有人對你們倆的婚姻提出發對……當然了,太胡鬧的那種“我反對”不行,必須要有人證實向登記處提交正當的申請,那麽結婚人就必須著手處理這種事情。

但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那麽等三個月的公示期一過,就可以簽署法律文件了。

而結婚也分兩種,一種是宗教,一種是民事。

許鑫和楊蜜自然而然的選擇了後者。

因為劉墨墨活動了關係,他的投資納稅和辦理手續是同時進行的。

把護照以及劉墨墨調檔出來的出生證明……天知道她是怎麽做到的,直接把國內倆人的出生文件給調了出來,複製傳真了一份發到了這邊來。

而按照道理來講需要拿原件的手續,也變成了提供複印件就可以。

在提供完了護照原本和出生證明的複印件後,倆人就在等彼得那邊代辦的PPS稅號。

這東西是用來證明他給愛爾蘭進行過一筆慈善捐獻的證明。

那邊大概中午之前也能辦理好。

而因為倒時差的緣故,包括今天特地陪著過來的劉知詩三個人精神狀態都有些萎靡。

楊蜜靠在等候區的椅子上,頭枕著許鑫的肩膀一個勁的打哈欠。

“哈~~~~~~~唔。”

又打了一個超長的哈欠後,她咕噥了一句:

“是不是三個月後還要來一趟?”

“對,那時候就是正式完婚了。”

“……好麻煩啊,就不能給九塊九,然後我們直接領證走人麽?”

當喜悅被淋了一盆“冷水”的時候,她的雄心壯誌頓時有些萎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