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想了一下,既然已經抓到人了,也就沒必要糾結這一兩天,聯係了一下查克,等槍手戴夫確定可以離開醫院,先扔去拘留中心,晾一下再說。
查克考慮了半天,最終還是決定先接手這個槍手,因為跟他們的兩起案子實在太像了,醫院在為戴夫檢查的時候發現他的手上塗滿了膠水,完全掩蓋了自己的指紋,這個有醫生寫的檔案,可以作為證物。
吉米接到查克的電話,考慮了一下,還是沒辦法直接把嫌犯給他。因為找到這個嫌犯的理由其實是出租車司機案,而那幾起案子已經移交FBI,除非如果讓查克主導的話,吉米就要把案子發還給NYPD了。
不過吉米沒有徹底拒絕查克,他同意審問時查克可以在場,雙方一起來處理案子。
查克也同意了,不過下午要過來一趟,把吉米他們之前調查的情況了解清楚,總之這種穿插不同機構負責的案子,處理起來就很麻煩。這還是他們關係不錯,如果換個不怎麽熟的人,隻能等吉米這邊結束以後他們再開始了。
醫院那邊已經確定了戴夫的傷勢沒什麽太大的問題,隻要定期檢查就行,查克那邊安排的NYPD巡警在接到通知之後,就直接安排了戴夫前往拘留中心。
一切都很順利,在拘留中心中也給了戴夫機會打電話,通知律師。隨後吉米得到消息,第三天律師就可以就位了,到時候就可以去安排審訊。
吉米提前來到了拘留中心,這裏有戴夫登記的信息,因為要拘留,肯定要把個人信息全部填好的。之前在醫院,那邊並不是常規的審問流程,所以戴夫什麽都不說,並不是大問題,而進了拘留中心,不好意思,這就由不得你了。
從拘留中心拿到登記信息,吉米跟休斯聯係,終於在休斯溝通之後,得到了一份法官簽發的搜查令。鑒證科的人帶著搜查令前往戴夫公寓裏檢查,吉米也跟著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