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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亂命

等到墨跡稍幹之後,沈烈便將這道密旨拿起來看了看。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欽命東廠理刑百戶沈烈為治蝗大使,命東廠,錦衣衛各衛所,各縣各府……務必聽從調遣。”

沈烈手捧著聖旨,笑得嘴巴都歪了。

雖然他不是第一次接到聖旨了,可上次那封相當於委任狀,嚴格說起來不算正經聖旨。

這才是正經八百的皇帝詔書!

這是啥?

此刻沈烈心花怒放,這不就是傳說中的欽差麽,雖然他這個欽差沒有尚方寶劍,也沒有傳說中的先斬後奏之權。

不過能調派東廠和錦衣衛的人。

這權力已經大的沒邊了!

並且真的追究起來,咱皇上也沒破壞規矩,畢竟東廠和錦衣衛不都是天子直屬麽。

皇上給東廠和錦衣衛下密旨不是理所應當麽。

至少名義上如此……

沈烈興奮之餘卻又發現了些什麽,這密旨上好像少了點什麽,這上麵並沒有加蓋玉璽。

沈烈麵色變得古怪,在心中嘀咕了起來,沒有玉璽的聖旨管什麽用,那還能叫聖旨麽?

可沈烈又不敢問,隻好裝模作樣的暗示了一番:“陛下……小人總覺得這聖旨有些不對。”

玉璽呢?

在沈烈的暗示之下,朱翊鈞臉色一僵,眉宇間不免有幾分尷尬,如今他雖然年滿十八了,卻還沒有親政。

他自然是沒有資格動用玉璽的。

並且按照大明的製度,玉璽也不在他的手中,玉璽這麽重要的東西,一向是由司禮監掌印太監負責代管。

甚至大明對於玉璽的使用,聖旨的頒布有著一套嚴格的規定。

皇帝是不能隨便下聖旨的!

除了任命東廠或者錦衣衛,或者內庭裏的直屬官員,大明天子下的每一道聖旨都是要經過內閣審核的。

內閣同意之後,才能送到司禮監,再由內廷太監大總管加蓋玉璽,這樣才算是走完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