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詹姆斯·霍普·格蘭特是火燒圓明園的兩大罪魁之一。
那麽查爾斯·喬治·戈登,則無疑是個標準的強盜。
查爾斯·喬治·戈登。
有些時候因為翻譯會被叫做查理·喬治·戈登。
他於1833年1月28日出生,父親是英國陸軍中將,先後就讀於英國赫赫有名的陶頓學校和皇家軍事學院。
畢業後,戈登在1850年成為了一名工兵軍團的弓弩手。
按照曆史軌跡。
他會在1855年參加著名的克裏米亞戰爭,並且在二鴉的時候以少校的身份前往華夏。
他沒趕上對大沽炮台的攻擊,不過卻趕上了占領BJ和頤和園的行動,搶走了大量的珍貴文物。
不過查爾斯·喬治·戈登真正被後人所知,還要等到他統領了一隻臭名昭著的流氓軍隊:
常勝軍,也就是所謂的……
洋槍隊。
洋槍隊是清朝對抗太平天國後期,由清官、商出資與英法等外國軍官,華夏、南洋等地區的流氓組成的武裝。
洋槍隊的第一任頭領是腓特烈·華爾,陣亡後由白齊文接任。
查爾斯·喬治·戈登則是第三任頭領,也是作惡最多的一位。
例如世人皆聽聞,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白下大屠殺中達成了極其殘忍的百人斬。
但實際上。
查爾斯·喬治·戈登早在1863年便完成了這一殘暴、惡心、毫無底線的‘成就’。
另外,戈登也是為數不多有記錄吃人肉的侵略者,光他信件中提及的食人事件就超過了五起。
然而很離譜的是。
在後世某音的一些打著科普“不為人知的曆史”的營銷號口中,居然還以蘇州殺降一事為戈登洗地:
蘇州殺降這事情發生在1863年12月,當時戈登向郜永寬、汪安鈞、周文嘉、伍貴文、張大洲、汪有為、範起發、汪懷武等‘太平八王’承諾,隻要投降就不會有性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