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兔子纏住了。
不是人,是一隻兔子。
不對,不是一隻兔子,是兔子。
僅僅是兔子,沒有實體的兔子,所以不能用“隻”這個量詞。
噓——
不能用“隻”,不能讓兔子聽見,不能讓兔子發現。
兔子是自來熟,兔子很纏人。
不能被它發現你對它不熟,不能被它發現你對它陌生。
因為它會用熱情讓你知道,你和它密不可分!
噓——
被發現了!
我的快遞上有兔子貼紙,我的衣服上有兔子圖案,樓下的商場門口站著兔子人,我的鄰居在特麽的和一隻兔子談戀愛!
哈哈,一隻兔子!
談戀愛!
該死,我什麽時候有過這件衣服,我什麽時候買過這個快遞?
和兔子玩遊戲,和我玩遊戲,和你玩遊戲。
不要笑挑戰!不要笑!不要!笑!
跟著我一起念——
(目光跳過這一段的人會被兔子纏住)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你是不是……
突然就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
你對兔子很陌生。
兔子,送給你啦!
——
“草!”
饒是虞良頗有風度,在讀完這封信的時候還是忍不住罵出聲。
他照著信中的提示認真念完了二十八聲兔子,然後猛地就看見下一句話——
“你是不是突然就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
的確,他的確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他當然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這本就是心理學上的正常現象。
語義飽和。
長時間地看某個字的時候,大腦會重點關注這個字的外形,從而忽視語義,產生一種陌生感。
而當虞良意識到這種陌生感真的存在時,他便瞬間出現在了一棟公寓大樓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