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怪談作者拖更日記

第一百一十三章 兔子,送給你啦!

我被兔子纏住了。

不是人,是一隻兔子。

不對,不是一隻兔子,是兔子。

僅僅是兔子,沒有實體的兔子,所以不能用“隻”這個量詞。

噓——

不能用“隻”,不能讓兔子聽見,不能讓兔子發現。

兔子是自來熟,兔子很纏人。

不能被它發現你對它不熟,不能被它發現你對它陌生。

因為它會用熱情讓你知道,你和它密不可分!

噓——

被發現了!

我的快遞上有兔子貼紙,我的衣服上有兔子圖案,樓下的商場門口站著兔子人,我的鄰居在特麽的和一隻兔子談戀愛!

哈哈,一隻兔子!

談戀愛!

該死,我什麽時候有過這件衣服,我什麽時候買過這個快遞?

和兔子玩遊戲,和我玩遊戲,和你玩遊戲。

不要笑挑戰!不要笑!不要!笑!

跟著我一起念——

(目光跳過這一段的人會被兔子纏住)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

你是不是……

突然就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

你對兔子很陌生。

兔子,送給你啦!

——

“草!”

饒是虞良頗有風度,在讀完這封信的時候還是忍不住罵出聲。

他照著信中的提示認真念完了二十八聲兔子,然後猛地就看見下一句話——

“你是不是突然就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

的確,他的確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他當然不認識兔子這兩個字了,這本就是心理學上的正常現象。

語義飽和。

長時間地看某個字的時候,大腦會重點關注這個字的外形,從而忽視語義,產生一種陌生感。

而當虞良意識到這種陌生感真的存在時,他便瞬間出現在了一棟公寓大樓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