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怪談作者拖更日記

第九十八章 新的靈物——盧戒

“因為我是李花朝,所以我特麽想幹什麽就幹什麽。”

這句話從李花朝的嘴裏蹦出來,然後他選擇衝向徑直衝向肉海。

然而在他背上待著的守財鬼卻是暗自叫苦。

你是想幹什麽就幹什麽,但我不想啊,我隻是想搞錢而已,為什麽硬要帶著我上去啊?

守財鬼非常不能理解。

等等,恩人不是說過他叫虞良嗎?

怎麽又變成李花朝了?

它的心裏生出一個大大的問號來。

不過守財鬼也並沒有多想,在搞錢這條路上,但凡隻要有人陪,它也不在乎是誰。

當然,如果一直都是恩人在陪的話,它還是非常願意的。

李花朝倒是沒注意到守財鬼有這麽多的心理活動,現在他的眼裏隻有那隻肉海,但肉海卻是沒有發現他,依舊在那單身公寓前玩著戳獎的遊戲。

他從肉海的背後一路潛行過去,很快便來到它的腳後跟處,他知道這怪物的腳後跟是個孱弱的部位,但他並沒有攻擊這裏。

這杆長槍隻有四米多長,即便全部紮進肉海的腳後跟也很難造成什麽難以挽回的損失。

女體壁和警察同為七宗罪之一,兩者都有再生能力,所以他懷疑這隻肉海同樣具備這樣的基本能力。

一隻三十米高的怪物,一看就是防高血厚的類型,再加上再生能力,縱然是李花朝也想不到能夠有效滅殺它的方法。

汽油?

想要把這玩意兒燒死,得把它埋進油田裏吧?

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這個小鎮顯然是找不到的。

至於利用字符殺死肉海……

這倒是可行,隻不過這個鏡中世界裏根本找不到可以用來合成動詞字符的真實物品,這條路也就行不通了。

要是虞良在的話,還可以用“碎”字符來試試看,能不能將這隻肉海直接殺死。

呃,算了,如果是虞良的話,他肯定不會浪費字符做這種事,因為殺死肉海沒有什麽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