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幾天,潘月大部分時間,都在公安局配合警察做筆錄。
警察告訴她,李大明這次綁架,加上當街行凶,社會影響極度惡劣,不出意外的話,會頂格最高刑期判處死刑。
李大明死不死的,潘月完全不在乎。
但是,王鳳霞失蹤,潘月始終覺得很奇怪。
“警察同誌,王鳳霞還沒找到麽?”
警察搖了搖頭,
“我們也很納悶,按照地上的流血量來判斷,王鳳霞應該已經死了。如果她命大沒死的話,她跑出去的路上,也應該有血。”
警察無奈地歎了一口氣,
“真是鬧了鬼!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潘月一陣心悸,總有些不好的預感。
可壞事始終不來,人的生活還要繼續。休整了幾天後,潘月正式去上班。
她剛走進辦公室,準備套上藍色大褂去給海報補顏色時,張瑤瑤和張玉蘭就衝了進來。
兩人二話不說,一起抱住潘月。
“咋了?”
張瑤瑤尖叫了一聲,氣得要命,“咋了!你說咋了?你這麽大的事情我們都不知道,還是看了今天上午的報紙!”
翻了個白眼,張瑤瑤把報紙拍到潘月心口。
潘月展開報紙一看,差點沒笑死。
自己披頭散發在街上狂奔,身後還跟著手持尖刀的李大明。八十年代,相機還不多見,尤其抓拍到這種激烈的場麵,簡直罕見。
“得了……我看看誰拍的,我找他要肖像使用費去!”
潘月笑嘻嘻,往後翻看記者的名字。
突然,張玉蘭一把扯過報紙,哭了,
“你還有心情開玩笑!你差點沒命了知道麽?你那個媽真不靠譜,怎麽能這樣對你……”
潘月心底發燙。
自己這輩子也值了,有兩個這麽關心自己的人。
潘月正壓著自己想要煽情的心,門前有人探進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