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一個國家隊,混娛樂圈很合理吧

第一百八十五章 這次我要當個搞子!

當下。

李景霖便攤開胡明海旗下的新業務。

給洛詩瑤解釋了一圈後。

連帶著洛詩瑤的眼神都不太對勁了。

“厲害,這胡明海的商業頭腦真的NB,居然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資源整合的?!”

在洛詩瑤的感慨中。

李景霖的視線放在了一個新設立的綜藝節目之上。

《我想一起唱》!

這個綜藝模式很有意思。

主打的就是粉絲,素人,或是網紅,和偶像本人同台演唱偶像自己的曲目。

每一期都會請幾位比較有知名度的歌手。

選取這些歌手的成名曲。

然後,找上一些粉絲,素人,網紅,主播之類的娛樂圈圈外人士,作為歌手嘉賓的同台演出者。

去一起演唱。

這踏馬不就是雙方彼此之間,最好的資源置換方式嗎?

要知道。

網紅平台中,歌唱主播絕對是不在少數的!

在進入網紅產業後,胡明海是有這方麵的資源的。

而胡明海本身的星輝娛樂,哪怕是現在有些焦頭爛額,但也能請到相當多熱門的歌手。

況且。

這粉絲PK偶像,也是有著足夠的噱頭的。

看起來就很考驗歌手功底。

不然,一個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民間大神給KO掉。

這看點,顯然也不小。

很有火起來的潛力。

這麽一來。

好家夥。

真就是互相捧,資源互換了。

並且,靠著這麽一波操作,表現亮眼的“素人”,那就是新一任的網紅。

表演的好的網紅,可以回到平台更好的恰飯,引流,助力平台的發展。

而明星本身,也絕對占據著流量的大頭。

讚助商呢?

不止可以恰娛樂圈這邊的曝光,更可以沾到網紅這邊的曝光,更是有著額外的流量渠道。

這麽一波操作。

直接將無數人,再次綁在了同一輛利益戰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