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一個國家隊,混娛樂圈很合理吧

第三百四十一章 這錢別人賺得,我們就賺不得?!

掛了電話後,李景霖並無反應。

仍然是回歸學校,帶兩位學生。

無論是搞藝術,生活,亦或是追求夢想……

先要解決的,那必然隻有一點。

掙錢。

得先學會教這兩位學生如何掙錢,再去談什麽“藝術夢想”。

音樂家也需要吃飯的。

而在有了名琴後,開銷是指數型的增大的。

名琴保險,可絕對不是誰都能輕鬆承擔的,看起來或許未必能和名琴的價格相比,但也絕對是一筆巨大的,持續的開銷。

借了琴,那必須得讓學生們能夠借的起琴。

“其實,想掙錢,方式是有很多的,這些掙錢方式,全都依賴於你們的技能與實力。”

李景霖開始細數著一名演奏家可以做到的掙錢方式。

“一種是不斷的跑音樂會,音樂會掙錢其實並不多,大部分情況下是需要跑量的,我並不是特別建議……”

劉晨陽和許欣懵懵懂懂的聽著。

自比賽之後,音樂會開的也越來越多。

確實能掙一筆錢,兩人目前也不是很缺錢。

但畢竟是掙錢,誰又會不喜歡呢?

兩人的態度可謂是十分認真。

“為什麽?”

“因為走這條路的話有可能猝死。”

聽到劉晨陽的疑問,李景霖忍不住聳了聳肩。

“音樂會這玩意,擴大名聲遠比賺的那點錢重要,對於你們兩個音樂會的開展,一定要有計劃,最好是結合個人實力的突破,或者新作品的磨練來搞,不要為了錢去開音樂會。”

“而賺錢的第二種方法,自然是代言。”

說到這裏。

李景霖開始列舉出了無數代言翻車的例子。

“代言很容易翻車,我們拉小提琴的,很難接國內的代言,一般都是國外的,甚至是一些中高檔的商業產品,畢竟,別人都覺得這玩意高大上,適合裝B,請個演奏家代言,一看就很有B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