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河小區的睡了最後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開始收拾剩下的東西,準備徹底告別這裏。
李默想要幫忙收拾,葉有容說什麽也不願意,連說這是女人應該幹的事情,男人不應該插手。
於是,閑來無事的李默走出安全屋,在小區裏麵溜達。
看著末日廢墟一般的小區,李默也覺得這個場景挺震撼的,於是拿出相機,準備拍幾張照片做留念。
可是,末世之前花費大量金錢購買的微單相機,居然撂挑子了,直接開不了機。
最後拿出一台商標類似耐克的相機品牌,才拍下了照片。
“好像叫鞋廠,還是尼康來著,這相機牛哇!”
李默拿著相機四處閑逛,哢嚓哢嚓按快門。
“李......李默,你是準備要走了嗎?”
就在經過21棟的時候,一個意外的人,忽然出現。
李默轉身,麵帶冷意地看向說話的人,現在天河小區裏的人,可不會是什麽朋友。
那人眼窩深陷,臉頰都瘦脫了相,李默毫不懷疑,對方厚重的衣服下麵,是一身的皮包骨頭。
不過,讓人驚訝的是,他的眼神裏透著神光,完全沒有身處末世的絕望和死氣!
“是你,你好像叫方旭還是什麽來著?”
方旭苦笑一聲,連忙迎合李默的話語:“您記性真好,我是叫方旭。”
這人是21棟的樓長,李默還記得,之前他從自己這裏領取食物之後,都是平分給居民,搞得所有人都吃不飽。
但21棟的居民們,沒有一個人有怨言,反而精神非常積極向上。
因為有方旭這個人起到帶頭作用,他衝在最前麵幹活,吃東西也和大家吃的一樣多,從來不搞特殊化。
李默打量著方旭,就看到他身上的衣服款式老舊,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衣服,上麵沒有汙漬,看起來幹淨整潔。
就連方旭的臉上和頭發都被打理,不像其他居民那樣滿是汙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