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慕武讓奧本海默買的這三樣東西,稍加組裝,就能支撐一個最簡單的範德格拉夫起電機。
如果想要再省錢的話,那麽金屬錫罐可以換成吃完罐頭剩下的空罐頭皮,鍍鋅的馬口鐵和錫罐的效用沒什麽區別。
而那個小的電動馬達也能被精簡掉,換成手搖的齒輪組同樣沒有問題。
隻有那條絕緣的導電帶必不可少,它是運送電荷的載體,如果想要進一步省錢,倒是可以把材質從絲綢替換成其他的東西。
很可惜,尼龍還沒有被發明出來,否則奧本海默就能給陳慕武找到比絲綢更便宜並且更牢固的絕緣帶了。
這種起電機的原理就是讓絕緣的絲綢帶在底部時帶上電荷,然後靠馬達的轉動帶動絲綢帶向上緩緩移動,從而帶電荷的部分也緩緩移動到了起電機的上方,最後再通過電刷,把這些電荷轉移到扣在最上麵的金屬錫罐上。
這些轉移而來的電荷會出現在錫罐的外表麵,並且隨著時間慢慢積累,錫罐的電勢也就會不斷增加,直到上麵累積的電荷的電勢,足以擊穿周圍的空氣。
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才能讓絕緣絲帶在底部的時候帶上電荷。
這同樣也有兩種辦法,一是利用尖端放電,讓一個高壓直流電源的負極接地,而正極連接尖端,把正電荷轉移到絕緣絲帶上。
另一種辦法更簡單,用不到需要花錢的高壓直流電源,隻需要利用最簡單也是最基本的一個電學原理,摩擦起電。
印在一百美元上的本傑明·富蘭克林,是《獨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但在美國國父之外,富蘭克林還有另外一層身份,那就是一個科學家。
小學課本上寫,為了研究電學他曾經在雷雨天的時候放風箏,試圖用金屬杆來把閃電給引下來。
除此之外,富蘭克林還發現並命名了正負電荷,用絲綢摩擦過的玻璃棒帶的電荷叫做正電荷,而用動物毛皮摩擦過的橡膠棒,帶的電荷叫做負電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