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陳嘉說得真沒錯。
當晚明月回家,張叔把她送到家門口,見她下了車,張叔就離開了。
大概是第二天要下午的緣故,今天的天上灰蒙蒙,看不見月亮,也見不到星星。
入口處,淩雲靠著大門邊上的石柱子坐在地上,抬起一雙眸子,可憐兮兮地看著她,像什麽沒人要的小動物。
見她走近,淩雲眼裏多了幾分乞求,希望明月能為他駐足,哪怕是片刻也好。
然而明月沒有停下。
她知道,現在要是停下了,之前的努力都會崩潰一潰,她就是要向淩雲展示她的決絕,這才像樣。
淩雲本不想追的,可想到自己想說的話,還是三兩步追了上去。
他從背後抱住了明月,頭埋在她的頸窩處,聲音都是委屈的,“月月,你別不理我。我想通了,你要實在喜歡陳嘉,我不動他,但有個條件,你讓我當三行不行?我可以見不得光,但我真的不能沒有你。”
明月被他一番驚世駭俗的言論震驚到五體投地,為愛當三?
他原來是這種人設嗎?!
“淩雲,你連臉都不要了嗎?”
她伸手去掰淩雲摟著她的手,力道之大,根本紋絲不動。
“我是不要臉了,我感覺我要瘋了,月月,你理理我。”
明月點開手機,幾百條未讀消息,她給淩雲設置了免打擾,清靜。
原書中的淩雲就偏執,女主和他拉扯的時候,他白天和秘書表現親密,晚上把女主抵在**,抵死親吻,瘋狂索取。
女主哭得一塌糊塗,淩雲隻告訴她,她不在意的位置,有很多人眼巴巴的等著。
現在的淩雲年紀輕,遠不如原書中沉穩,手段也沒那麽狠辣,加上身份,他跟明月持平,不再是一高一低,沒法對明月使什麽強硬的手段,隻能用哀求的方式,求明月別放棄他。
他缺愛,家人陪伴少,喜歡把情感寄托在別人身上,原書中他沒遇到女主的時候,造就了他雷打不動的冷酷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