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頓晚飯,菜難吃,湯像水,飯沒有。
淩雲扯了張紙,優雅地擦了擦嘴,總結道,“下館子吧。”
明月很想痛斥他,踐踏她的勞動成果,可這菜她自己也吃不下去。
忒難吃!
按她說,讓她去做牢飯,犯罪率都得減半。
明月沒有拒絕的理由,“也不是不行。”
兩人找了家高檔西餐廳,本來得提前半月預約,淩雲找經理一報自己老爹的名號,比vip卡好用多了,直接給他們插上隊了。
包間一整個高奢色調,中間布置了花束,邊上還有一片小空地,專供樂手演出。
別人來這裏高定西裝小禮裙,淩雲和明月這該死的默契,出門都是襖子裏麵夾睡衣。
於是乎兩人進入包間,脫了外套,穿著睡衣,和進來準備演奏的,穿著純白禮裙的小提琴手麵麵相覷。
“我們是不是有點丟人?”明月悄聲問道,“你怎麽穿個睡衣就出來了?都不知道換件像樣的衣服。”
淩雲盯著明月身上的粉紅兔子睡衣皺了眉,“你是這個世界上,最沒資格說我的人。”
樂者在他們用餐的時候輪番演奏,每個人都打扮光鮮。
在桌上用餐……或許也可以說是在進食的兩位,吃法實在有種原始的野性。
他們學過禮儀,在外人麵前端得出大家氣派,可在私底下,還是愛對食物大快朵頤,畢竟這樣吃起來才過癮。
明月酒量好,十幾萬的紅酒被她當水喝,純漱口。
樂者也是頭回見到把他們餐廳吃出大排檔感覺的人,偏這兩個小年輕點東西根本不看價格,一看就是有錢人家的傻孩子,他們也不敢怠慢,更不會多說什麽。
一頓飯吃完,表演結束,樂者退場,給他們留了一段兩人時間。
明月三度提起,“淩雲,你到底回不回家過年?”
“不想回。”淩雲悶悶不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