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生活清苦,巧克力這種東西於我來說就是奢侈品。而且還是專門為我一個人製作的,我就是連想都沒有想到過。
在我的記憶之中,隻吃過三次巧克力。
第一次是為了幫秦玉受傷了,秦玉給我一塊包裝得好漂亮的巧克力,沒舍得吃一直在手心裏握著。結果睡著了,再睜開眼睛,巧克力被我捏化了,不僅沾得我滿手都是,連床單都弄髒了。
第二次是我小學畢業考試全校第一名,開表彰大會時,校長獎勵給前三名一人一條士力架。我拿回家了,切成三塊,和奶奶秦玉分吃的,又香又甜,現在回想起來,好像那個味道還在口腔裏一樣。
第三次則是高二那年過春節去老班家拜年,師母硬塞在我嘴裏的。味道足夠香濃,就是太苦。後來小靜說這個是進口的純巧克力,可貴了。
今天是我人生中第四次吃巧克力,卻是第一次吃到完完全全隻屬於我的巧克力。
若說不感動是假的,這份唯一,除了奶奶,隻有秦徹給我。他讓我覺得,我不是一無所有,更不是舉目無親。在那麽多本該孤單的日子裏,都因為有了秦徹,而讓夜沒有那麽冷,風也沒有那樣寒。
按小靜的說法,秦徹的巧克力就是那種純巧克力,有點苦,更多的則是香醇,而且他在裏邊加了整粒的堅果,口感更加豐富。
這是我有生以來吃過的最好吃的巧克力,沒有之一。
現在的我有錢了,可以隨意購買任何珍貴的東西品嚐,未來我可能會吃到比今天的巧克力好吃很多倍的東西。
但是,怎樣都好,任何一種食物的味道都不會超越這個唯一。
巧克力有點大,我用了點時間才完全咽下去,口腔裏彌漫著濃鬱的香味。
“你早知道我會來?”
問完我忽然醒悟,哪裏是李誠走錯路,他分明是受秦徹之托特地在我必經的小路上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