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寶亮的一聲令下,幾個民兵把林濤死死控製住。
他以居高臨下的口吻說道:
“聽說你要占別人的房子啊,這是犯法的知不知道?”
林濤不從,拚命抗拒掙脫:
“什麽法?林琛打人,你怎麽不抓他?”
高寶亮哼笑:“你占他房子,不能揍你嗎?那你和你媽一起打趙二狗又怎麽說?”
這時,趙二狗也十分配合地抹了一把嘴角的血,弄得哪都是,還不停地哼哼:
“要死了,他們下手太狠了,我要去醫院。”
林濤都快氣死了,明明自己傷得比較重,牙齒都差點打掉,他去什麽醫院?
但高寶亮已經讓人把他帶走,關到了公社的審訊室。
現在已經不興牛棚那一套了,公社專門騰出一間房作為審訊室。
如果社員之間出現了什麽糾紛,公社會讓民兵連先審問,如果觸碰到法律,就要扭送到派出所了。
餘小鳳急死了,怎麽就這麽嚴重了,林琛的房子反正又不住,給他們住怎麽了?
高寶亮可不聽他辯解,直接告訴他,侵占別人房屋,要判三年。
林濤的腦瓜子突然靈光一閃,說道:
“我進林琛家,不是為了房子,是去偷東西的。”
“偷東西也是犯法!視情節輕重,也要坐牢。”高寶亮氣勢洶洶。
林濤歪嘴一笑:“我隻是想偷,又沒有偷成,情節隻能算輕微吧,就算你把我送到派出所,他們最多也是罰一點錢。”
高寶亮胸口一滯,沒想到他竟然會知道這麽多,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是占領房子,隻好讓他交了五十塊罰款,把他放了出來。
過了不久,公社的民兵連宣布撤銷,高寶亮的連長職務被撤除,如何任命待定。
林濤知道後,得意的不得了,到處宣傳詆毀他,沒有職權的高寶亮,屁都不是!
就在這時,楊旭查出胃部有陰影,初步判斷是胃癌,醫生開了建議去大醫院診斷的診斷書,順利拿到了回城養病的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