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明初聞言說,“最多兩米,尋常來說,是不會淹死人的,有深水區和淺水區。但是……”
我問,“但是什麽?”
薑明初聲音幽幽地說,“但是不排除意外情況的發生。”
其實剛才看著遊泳池,我不禁在腦海中幻想,要是今晚我從薑明初這裏還得不到女兒死亡和他轉移財產的口供,我幹脆給他下點安眠藥,夜裏把他拖到泳池裏,淹死算了。
畢竟薑明初一個一米八幾的大男人,體重一百五十來斤,我要是在他清醒的時候和他搏鬥,肯定占不到任何優勢,隻能把他給弄暈了,才能任我宰割。但要是用上什麽刀啊斧頭之類的,太血腥了,我有點不能接受,分屍什麽的,現場處理起來太麻煩了。或者直接給他弄死了裝編織袋啊,行李箱啊,到附近山上拋屍都行。
就是不知道他是喜歡編織袋呢還是更喜歡行李箱?
可我這人,從小就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殺魚我都不敢,還說殺人呢?我也就在腦海裏爽一把!主要是我腦子清楚得很,薑明初就是一個人渣,根本不值得我搭上後半輩子去報複。我的目的是要把他送去踩縫紉機吃花生米,又不是給自己找機會去踩縫紉機。
我才不傻。
薑明初惡心的嘴臉在我臉頰貼著,耳鬢廝磨的,“老婆,你休息休息,我去找管家,安排下晚餐?”
我惡心死了,那股子惡心勁兒,壓了又壓,“好啊,你去吧。”
薑明初在我臉上親了一口,“那你乖乖在房間裏等我,可不要亂跑哦。”
我轉過頭,意味深長地看著他,“我還能跑到哪裏去?不就在你手掌心裏嗎?”
薑明初看著我,眼底的得意漸漸深邃,“調皮。”
“你快去吧。”
“好。”
薑明初美滋滋地出去。
看得出來,他心情很好。
我臉上的笑容漸漸冷卻,變得漠然、厭惡,我伸手不斷地擦拭剛才被薑明初親過的地方,隻覺得惡心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