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的事已經談妥,進入簽合同階段。
賬麵上減少30萬元,每月增加3500元現金收入。
楊舒力在那家麵店吃了一碗蕎麥麵,味道比較特別,辣味十足,對他的胃口。
雖然招牌是蕎麥麵,還有很多其他東西,甚至有饃饃和豆漿,原因是有些從步行街出來的人時間比較急,沒有時間坐下來吃東西,買些幹糧和豆漿就走了。
楊舒力能理解這種情況,比如從重慶市來逛步行街的人,會成為這家店的顧客,匆匆吃點東西就趕車到汽車北站。
店主表示兩年後租約到期,他們會繼續租下去,楊舒力也知道,這種口岸,隻要租金合理,店家是不會輕易放棄的,他們也知道兩年後租金會漲價。
接下來張有路開始跑商業街區的店鋪,楊舒力看中這種業態,因為它的店鋪是統一管理,比較規範,很多事情都由商業街區的管理方處理,產權主人基本不用出麵,隻是收租金就行了。
有需求就有服務,這種業態就是為楊舒力這種人準備的,不願和租戶打交道,一切圖簡單。
星期三接到何筱芹短信,告訴他那件事又來了。
這周末又得在成都過。
星期四,商鋪合同簽字,楊舒力誇獎張有路辦事效率高,給他放幾天假,回家休息一下。
張有路春節後來到成都,一直沒有回家,至今已有兩個月,雖然小李還在成都上班,但他也應該回家看看。
張有路幫楊舒力跑商鋪的事,原本打算不另外付報酬,算作公司的事,現在改變主意了。
就算公司的事,如果做得很好,是不是要給獎勵?
既如此,那就私對私,等商業街區的事情搞定,他會給張有路一筆獎金。
因為商業街區不是楊舒力自己發現的,而是張有路在跑商鋪的過程中發現的,體現出他的努力,理應在金錢上有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