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菲菲和元寶酸得牙疼。
林雲初到底是啥意思,嘴裏說不做裴家兒媳婦,可她為什麽要對這幾個小兔崽子這麽好?
論親,元寶才和她最親。
他才是她的親侄兒,有血緣關係的。
現在,她卻隻對他們好。
一人一套,夏季衣服就有四套。
冬季也有新衣服,又是四套。
所有衣服加起來,都給元寶,元寶的新衣服,不得穿得飛起?
“元寶,看什麽看?你和她沾親帶故的,怎麽可能得到她的贈送?”
“她喜歡送不相關人新衣服,那就讓她送!以後她不管做什麽事,都和你這個侄兒沒關係!”
羅菲菲恨恨地道,各種陰陽怪氣。
不行,等她男人回來後,她一定要告訴他,他這個妹子有多可惡!
她如果一直都沒嫁人都還好,關鍵是她和人結婚了,不管怎麽樣,以後都不能呆娘家!
林雲初懶得理她。
這幾天,林雲初去燕圍口鎮區轉了好幾圈。
書裏現在描述的是84年的故事,作者寫的時候,雖然加上故事純屬虛構幾個字,但基本和那個年代發生的事差不多。
國內已經改革開放,沿海特區開始發展。
膽子大的人,有些已經下海。
不是很大、但又有消息的人,會外出打工,或者在離家更近的地方打工。
林雲初有想直接去特區發展的想法,但沒辦法,她戶口本沒在自己身上,也沒在顧家,她身份證還沒辦,想在特區找工作,必須要暫住證,她沒身份證和戶口本,根本出不去。
這戶口本什麽時候能回到自己手上,得看她和裴淮遠兩人是撤銷夫妻關係還是離婚。
這中間又涉及裴淮遠現在的生命狀況。
事情沒落定之前,她決定先等等。
先在燕圍口這邊生存下來,要生存肯定要賺錢。
公社的活,她要幹的話也能幹得來,但她更覺得自己得賺更多的錢,畢竟養四個孩子,真的需要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