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話莫修謹誰也沒說,也無人可訴說。
當知道自己的祖父、父親都是得瘋病死的,當自己第一次發病,不管沈冬素怎麽說,能治好他,能保證他不再犯病。
在他自己心中,已然給自己判了死刑,且死的會很難看,會像父親和祖父一樣,發瘋發狂,死得極慘。
從那時起他就在計劃,如果注定要死,那死之前,他要做一點有意義的事。
做一些能證明,他這樣的人,也是有用的。
他於世間活一遭,也能留下一點印記。
第一件事,就是救阿沅姐。這件事,他成功了。
第二件事則是,為母親和阿沅,還有一直幫他的冬素,做一點事。
他開始是想參加科舉,考中舉人,有了舉人身份,他的家人和至親,都能蔭些利。
如田產上稅少,在地方上受人尊敬。即使母親是癡傻,但她有個舉人兒子,也無人敢欺她。
但後來他知道這一條路行不通的,他於人間犯過病,知道他有瘋病,朝廷是不會讓他繼續科舉的。
他此生,最多就是秀才功名了。
很快,他發現了另一條路,那就是淩王。
他幫淩王做事,做一些需要不怕死的聰明人做的事,憑他為淩王立的功。
即使他死了,在淩王的封地光州,他的至親會得到淩王的庇護。同樣能衣食無憂。
現在看來,這條路走對了。
他順利潛伏進盧家,在販奴案中立下大功,雖然這份功勞沒在朝廷的封功薄上。
但在淩王心中,他的功勞是舉足輕重的,這樣就夠了。他信淩王的為人,信他的承諾。
他本來打算是回光州見母親和阿沅一麵,就悄悄離開,找個沒人認識的地方等死。
再讓冬素幫忙圓謊,就說他被淩王派到邊關當差,要很久很久才能回來。
久到,阿沅姐認識一個好男人,成親生子,幸福美滿。自己變成她的一個普通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