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淩雲有絕對的把握。
這四大名著隨便來一本,都足夠震驚當世。
但淩雲可是知道四本。
最重要的是,淩雲在穿越之前本來就喜歡看這些名著。
因為喜歡,所以對於四大名著簡直可以說是做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
不說能創作超越,但是當個稱職的文抄公也是沒有問題的。
“雪芹公,你可千萬別怪我,晚輩也是借用你的《紅樓夢》來讓夫人開心的。”
淩雲在心中暗中祈禱。
既然要當文抄公,那就一次性當個夠。
別到時候弄的什麽都不是,那就可惜了。
在吩咐了家丁和丫鬟去購買燒烤的食材後。
淩雲回到自己的書房裏,然後直接提筆將紅樓的前五章寫了出來。
這是有講究的。
你發新書,第一天誰還不更個一萬字?
這要是一萬字都沒有,讀者都跑了。
淩雲直接按照自己的記憶,將紅樓的前五章全部默寫出來。
看了看後,淩雲滿意的點了點頭。
他完全能想到,明日自己將這前五章給了薛楚晴。
她會是如何的驚豔。
等到自己將紅樓的一半默寫下來,然後再弄個書局什麽的。
到時候,那可就不是這樣簡單了。
光是賣書隻怕就能實現財富自由。
這個時代,這種書一般不說是王公貴族,起碼也能到公子小姐這個級別了。
書肯定不能一次性就出完。
那肯定是五章五章的來。
知識就是力量,為知識付費也是應該。
一章一兩銀子不過分吧?
每次出新章節就是五兩銀子起步。
這起碼全天下的人看,至少不說有個一百萬也有個十萬。
每次就是五十萬兩銀子。
紅樓一共一百二十回。
好家夥,六千萬兩銀子。
這個時代擁有六千萬兩銀子什麽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