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其實不分時代,哪怕擱到現在,一旦被曝光那也是別人口中茶餘飯後的談資。
更別提在那個年代,還是在江家這種大門大戶之家。
養父愛上養女,雖說沒有血緣關係,可任江家的人誰知道了都不會成全,有名分在,那就是**。
可那位長輩是一心都撲在養女身上,因為養女他也是始終沒跟哪個女人走近過,甚至都沒結婚。
當時江家人也想過辦法,為那位長輩介紹合適成婚的女人,又苦口婆心勸說長輩回心轉意。
聽說那位長輩也試圖放下,畢竟這種事傳出去他的名聲毀了不要緊,女孩子的名節很重要。
可就在他同意跟家族介紹的女人訂婚當天,養女知道了這件事後痛苦不已割腕自殺,那位長輩聽說過發了瘋的撇下訂婚宴衝去了醫院。
那次之後,就再也沒人能分開他們了。
但兩人的關係是江家人容不得的,為此,那位長輩決定放棄江家的一切,想帶著心愛的姑娘遠走高飛。
可生是江家的人,哪能說家世說不要就不要了?
那位長輩和他的養女要接受祖宗家法才行,能熬過家法,他倆就算是正式跟江家脫離關係,至此之後他倆的事就跟江家再無關係。
虞念聽到這一哆嗦,“祖宗家法?”
她知道家法,但這種懲罰到了今天基本上都沒了,頂多就是犯錯了被長輩們責罵幾句。可那個時代的家法可是實打實的,各家都不同。
她覺得,江家的祖宗家法應該挺嚴厲。
“江家的祖宗家法是先要跪祖宗祠堂,然後去家法室接受家法,具體是什麽我不清楚,但肯定離不了皮肉之刑。”江年宴說。
虞念覺得後背發緊,“後來呢?那位長輩和他的養女怎麽樣了?”
江年宴微微蹙眉,許久後說,“死了。”
“什麽?!”虞念驚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