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手殺死一個活生生的人,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拋開所有的法律約束、體力狀況等等客觀條件,單是從心理層麵上就有一定的困難。
雖然說沒有人是天生懂得遵紀守法,但是除了極個別先天因素導致無法通過社會生活來習得行為規範的人之外,絕大多數正常人從出生開始就在潛移默化之間接受著這個社會方方麵麵的道德觀念和法律規範,出於人類趨吉避凶、趨利避害的本能,會選擇安分守己的呆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內。
所以別說是親手殺人,就連親手殺一隻雞,很多人都會因為克服不了內心的恐懼和負罪感。
在寧書藝他們平日裏經手的案件當中,大部分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犯罪行為都發生在情緒激憤之下,由於盛怒衝破了理智,讓人在短時間之內喪失了對情緒和行為的控製力,衝動之下殺人固然凶殘,但是嫌疑人往往冷靜下來之後也會感到懊悔和後怕。
隻有極個別犯罪人能夠在沒有任何恐懼和負罪感的情況下冷靜淡定的殺死別人,而這一類人當中,有因為先天缺陷導致道德意識淡薄,缺乏行為自製力的反社會人格,更多的則是蓄謀已久,因為某種巨大的仇恨情緒衝淡了殺人的罪惡感和恐懼。
洪新麗這一次的情況很顯然就是這一種。
目前他們接觸過的人裏麵,徐文彪和曹有虞雖然在外在表現、言談舉止方麵略有差異,但是骨子裏他們也有著共同點,那就是膽小怕事。
徐文彪第一時間想要撒謊掩飾,到後來要不是怕嫌疑甩不掉,還會擔心影響了自己的名聲而不肯老實交代他在被妻子一通電話扯謊攪合了約會之後,又去找了其他有不正當關係的女下屬這個事實呢。
曹有虞也是一樣,看起來似乎是敢作敢當,勇於承認過去和洪新麗之間的矛盾,但歸根結底是想要趁機把湯述之這個更大的目標從暗處拉到明處來,好讓自己的嫌疑被衝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