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找人製作了一個跟野尻差不多身高的假人,再買了一塊帶皮的豬肉,綁在與頸部相當高度的位置。
再派人找來一些市麵上能買到的鋒利刀具。
根據何法醫多年驗傷的經驗,割破野尻頸部動脈的刀刃應該不是長刃,長度最多不超過三十公分。
現場沒能找到凶器的情況下,隻能做實驗進行比對,看傷口最符合是哪種刀刃所傷。
而且傷口是一刀形成的,說明用刀之人必定是個極為有經驗的,至少肯定不是第一次。
當然也包括了鋒利的手術刀。
匕首,手術刀,剔骨的尖刀,還有剃頭用的剃刀,甚至連製式步槍的刺刀也搞來了。
從野尻的死亡時候麵部表情和肌肉反應看,他應該猝不及防之下,被人揮刀割破頸部動脈以及喉管。
所以這必然是一次近距離的揮刀,刀刃肯定長不了,如果是長兵刃,藏不住,也早就被發現了。
野尻頸部這一刀從左往右,斜著向下切下來了,從刀口的深淺和肌肉反應就能看出來,力道也是一個大到小的過程,一刀十分利落。
這個凶手身高應該跟野尻差不多,因為夏天的緣故,脖頸都暴露在空氣中,更容易下手。
接連試驗了好幾把,都沒能達到野尻脖頸那一刀的效果,最接近的居然是何法醫提供的手術刀。
因為手術刀夠鋒利,切口也是最深的。
但是對比兩者形成的傷口,還是有差異的,主要是手術刀下刀開始的時候,形成的開口與野尻頸部的傷口形狀不太一樣。
這很可能是凶手自製的刀具,不是常規刀具,因此無法做出準確的判斷。
看來得找到凶器才行。
至於那條斷頭巷子是否是第一案發現場,程默還需要再一次去勘察一下,這一次,他把何法醫也叫上了。
昨天他去過一趟,有些問題看不出來,今天帶上法醫,或血就能夠有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