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弟,不再考慮一下嗎?”王天目臉色一變,略微顯得有些陰沉,他縱橫大江南北,即杜老板這樣的人見到他,也是要給三分麵子的。
戴雨濃對他也是禮遇有加,更不必說他們還差一點兒成為兒女親家。
“前輩,您也要理解我的難處,這樣,如果你有需要,我個人可以幫忙,但要出動‘暗火’是不行的,我不能拿我一整組人去冒險。”程默把話說到這裏了,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他要動“暗火”,自然是每一個行動,都要上報的,一旦被查出隱瞞,小事兒問題不大,可刺殺偽南京外交部長這樣的行動,不上報,這顯然是違反家規的。
當然,他可以不貪圖這個功勞,可弟兄們立功了,得不到應有的獎勵,這是不行的。
王天目也不傻,程默這話說的很清楚,讓“暗火”幫你,除非得有上封的指令。
他若是私自行動,就是違反家規。
就算最後行動成功了,立下大功了,但在上峰眼裏,你就是一個不聽命令,自以為是的刺兒頭。
程默固然不需要上峰的喜歡,但他也沒必要主動給自己招攬麻煩,這會給他在軍統臥底平添太多的變數。
一個臥底,做多少不重要,哪怕你的很多,可你做的都是毫無緊要的工作,那就毫無價值。
王天目不過是短命的區長,也不值得他去聯絡感情,戴雨濃早就想削了他的權柄。
將他調來上海,名義上是委以重任,其實就是將他從華北挪開,這叫明升暗降。
等到華北那邊人事變動完成,他在上海這邊又掌不了權,運氣好,找個清閑的位置,回家帶孫子頤養天年。
但王天目顯然是不甘心自己就這樣從軍統內退出來,他可是當年十人團之一,與戴雨濃平起平坐,甚至資曆還遠在其之上的。
他不甘心,何況他手底下還有一票弟兄,豈能就這樣被人吃幹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