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凱峰伸了伸懶腰,看向天空中的圓月。
“你和你的父親還有大伯,分隔兩地快十年了吧?”
“朗月當空,馬老板就沒有生出思親之情?”
“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了,你是不是應該過去,盡一盡孝道?”
馬文彬緊張兮兮的說道:“林先生是想要我的公司?”
“不是要,是買。”
林凱峰站起來拍了拍馬文彬的肩膀,說道:“你是生意人,我也是生意人,咱們在商言商,馬老板離開港城,去和你的父親伯伯團聚,自然無暇再管公司的業務。”
“不如趁此機會,我們談一談公司轉讓的事情吧,我出一個價,馬老板如果覺得合適,咱們繼續往下談,如果不合適,就當我什麽都沒有說。”
講完,林凱峰豎起一根手指。
馬文彬旁敲側擊的說道:“十億港幣?”
“馬老板,你有沒有發現,有時候你特別可愛,可愛到我想一腳將你從船上踹到海裏。”
“十億?我敢給,你敢要嗎?”
林凱峰冷笑道。
“一千萬港幣。”
“不不不!最少五億。”
馬文彬已經認栽。
可讓他用一千萬港幣的價格將集團和報社賣給林凱峰,又是萬萬不行的。
這是馬家最後的根基,也是全部經濟來源。
林凱峰雙手抱肩,說道:“既然馬老板覺得一千萬這個價格不合適,我看咱們還是不要談下去了。”
“我建議你下船以後,買個堅固一點的摩托車頭盔,順便找人定製一副鎧甲,若是能平安地躲過這次劫難,馬老板最好還是放棄旅遊這個愛好。”
“無論是進入內地,還是去米國,歐陸,都是去得,回不得。”
此刻,馬文彬心中又氣又怕。
從來都是馬家威脅別人,揚言將對手砍成十八塊丟進海底。
平生第一次,被鬼佬之外的人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