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我趕緊擠到他倆中間,做了一個暫停手勢。
“輪流!”我看了眼陳洋,又看了看宋牧,“我同意輪流。”
陳洋不說話了,冷冷的。
宋牧立刻笑得眉眼彎彎:“好啊!”
“不過我們先說好了。”我道,“我頂多再陪你們,胡鬧兩天,我真的要回家了。”
這話被他們自動略過了。
我:“……”
宋牧徑自走到我屋裏,幫我收拾東西。
“除了書還有什麽嗎?”他問我。
我搖頭:“沒有了。”
我出門的時候,什麽都沒有帶。
“走啦走啦!”宋牧背著我的書包,開開心心地把我往外麵推,“跟我回家啦!”
我向陳叔陳姨道了別,無奈地坐進了宋牧開來的小汽車裏。
雖然不知道宋牧爸媽是做什麽的,但從他的穿衣打扮,以及燒錢玩音樂來看,家裏應該還是挺富有的。
我覺得,我好像被這個小富二代當成寵物了。
他完全不像是一個幫助無家可歸朋友的好心人,更像是一個買了一隻喜歡的小貓,迫不及待回去養著的貓主人。
一路上,他都興高采烈,跟著音響裏能掀翻車頂的朋克搖滾樂,手舞足蹈。
果然是精神小夥。
我坐在後座,默默看著他蓬鬆的小黃毛,隨著他的一搖一擺,上下晃動著。
一般人把發色漂得那麽淺,都會有一種城鄉結合部的土氣。
但宋牧沒有。
可能因為他很白。
和謝維那種,有著少年光澤感的白不同。
他的白,透著粉嫩嫩的感覺。
黃毛沒有降低他的顏值,反而讓他有了一種淡色水彩畫般的清透。
因此,即使他著裝再誇張,配飾再張揚,說話語氣再拽。
也讓人覺得,他還是個小孩。
一曲終了,趁著換歌的間隙,宋牧回頭問我:“好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