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衛巡邏隊也是屬於禁軍序列,歸步兵都指揮使管轄。
夜間巡邏是個肥差,不管你是不是盜匪,隻要超過時間還在街上遊**,一旦被抓,輕則罰款,重則關進大獄,等家屬交上罰金才能出來。
老百姓一到夜間便很少出門,就算一般官員也很謹慎。
巡邏隊二十人,手執長矛將馬車團團圍住。
他們眼睛裏都冒著興奮的光芒,因為又要小發一筆。
對於這樣的馬車,從外表看上去並不豪華,說明車主身份一般,但能坐得起馬車,家中自然不缺金銀。
麵對城衛,陳兵也很無奈,身上的禦前聽用金牌被沒收了,隻剩了一塊證明自己是提刑司提刑官的牌子。
在京城裏,提刑司誰也沒放在眼裏,能管事的是大理寺。
在城衛的嗬斥下,陳兵隻得走下馬車,接受檢查。
他身上帶了兩把刀,李花羽慣常帶了軟弓和三隻彩羽箭,焦廣海隨身腰刀加放在馬車上的樸刀。
三人算是武器完備。
看著這些個武器,城衛的頭目笑得眼睛都眯縫起來。
深夜外出,又是在權貴街區遊**,身上帶了這麽多武器,非奸即盜啊。
陳兵從來就沒守過規矩,哪裏想到這些,看著如狼似虎的城衛隊員,一時懵了。
“說說,你們去幹嘛了?”
陳兵支吾著:“將軍大人,我說去提親,不知您信不信?”
一眾城衛哈哈大笑。
“你他奶奶的,提親帶的是聘禮,你倒好,帶了這些玩意兒,搶親還差不多。”
城衛頭領伸出兩根指頭:“兩個辦法,一是交上罰款,可以走人,二是跟老子去大牢裏待些時日,如果查證無事,自然可以放你回家。”
陳兵毫不猶豫:“我交罰款。”
“痛快,一人一百兩銀子,沒收據。”
“行,就一百兩好了。”
陳兵正好昨晚收了不少錢,今兒個花掉了大頭,零散的銀票還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