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倩這才明白是溫迎報的警。
她怒瞪著門外的溫迎,謾罵著:“你個賤人,還敢報警?看老娘不撕爛你的嘴!”
“還想動手?”警察警告著。
葉倩急忙解釋:“警察叔叔你們誤會了,我沒有搶她的包,這包本來就是我的。”
溫迎:“你說包是你的,你有購買記錄嗎?”
警察看向葉倩。
“購買記錄有嗎?”
葉倩眼底閃過一絲慌亂,有些心虛地反口狡辯。
“這包是她哥讓她給我買的,她哥跟她的聊天記錄還在。”
“你說這包是我哥讓我幫忙給你買的,那請問你跟我哥給我轉錢了嗎?”
葉倩百口莫辯。
溫迎拿出發票,遞給警察:“這是我購買時的發票,這個包價值五萬,根據我國法律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葉倩一聽要被拘留兩年,瞬間嚇傻了。
“這買包的錢,我又沒說不轉你,我這就轉你,警察,這就是一個誤會。”
警察看向溫迎,畢竟是家務事,他們還是以民事調解為主。
“我不接受調解,我要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請你們依法辦事。”
警察隻好先將葉倩帶走。
蔡淑華拽著警察的胳膊,轉頭向溫迎求情:“你還真讓警察把你嫂子抓走啊?”
警察走後,蔡淑華氣得抬手甩了溫迎一耳光。
“你怎麽這麽不懂事?”
溫迎不敢置信地看向蔡淑華:“你打我?”
薑黎看不下去,將溫迎護在身後。
“阿姨,溫迎都被那個葉倩欺負成啥樣了?你非但不幫她,你還動手打她?有你這樣當媽的嗎?虧溫迎為了你忍氣吞聲,你就這樣對她的?”
“這事跟你沒關係!”
蔡淑華將薑黎推開,用命令的口吻拽著溫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