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要離開的人,有什麽必要糾結過往,憧憬未來呢?
她隻需要安靜的離開,去一個安靜的地方,和孩子安靜的生活。
對了,這個孩子,她決定留下了。
這就是一個突然之間做的決定,就是在看蕭蘭試裙子的事後,突然下定的決心,她不想未來連個陪她購物的人都沒有。
夏喬安明白的知道,這輩子,她不會再愛上任何一個男人了。
在麵對時淮那樣男人那樣深情的表白時,她的心都毫無波瀾,卻在與厲墨琛相處的這幾天,總是猝不及防的怦然心動,她就知道,離開厲墨琛隻是一個決定,忘掉厲墨琛卻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難題。
她愛,隻是決定不再喜歡。
愛,是種不可控製的內心活動,喜歡,是一種外在的行為,她決心停止這種行為。
不是矯情。
這絕不是矯情。
厲墨琛從不說愛,他說他們二人的關係是需要與被需要,給她卡,給她過生日,等等,她並沒有完全享受其中,而是在感動之餘充滿了猜忌,猶疑,不確定。
這樣的感情,不會長久。
她其實想對厲墨琛說的是,隻有愛才可長久,而不是需要和被需要。
隻是,這句話就埋在心底吧。
掛了與葉薇的電話,夏喬安也沒閑著。
她跟一個律師約了見麵。
就是當初時淮介紹的公司法務張法務的一個朋友,業內打離婚官司No.1的錢律師。
兩個人之前聯係過幾次,錢律師大概了解了相關情況。
“你的那位親戚經過了這些日子的冷靜,還是要離婚嗎?”錢律師是位女律師,說起話來比較溫柔。
夏喬安點頭,“對,堅持要離婚。”
“完全不能過下去嗎?”
夏喬安並沒有馬上回答,厲墨琛要錢有錢,要顏有顏,除了太過理智的不像人類,腹黑的睚眥必報,以及不愛她以外,好像沒什麽特別過不下去的理由,隻要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概率還能過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