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日常生活中,會流露出自己注意不到的細節。
在莫晴嵐被燙傷,給他打電話那次之前,溫愈與她的接觸,其實不算多。頻率也就是一個月一次。
隻是,不知從何時起,溫愈的心境發生了變化。
表麵溫潤如玉風度翩翩的他,骨子裏是個白切黑。當他抓著莫晴嵐當小白鼠,她越痛苦,他越快樂;她恐懼戰栗、她為錢折腰,他的血液就更沸騰雀躍。
然而正是在一次次的你來我往中,攻守易形。
莫晴嵐察覺了溫醫生的不同。
“你是怎麽知道的?”溫愈又追問了一遍,“我沒有說過,也不會在朋友圈這些公共渠道暴露自己的癖好。”
莫晴嵐小口吃著自己的飯,說著自己的推測。“上次你和我去逛超市,我要買蘑菇,你看到之後就給放回去了,還碎碎念,吃蘑菇會過敏。我本人是喜歡蘑菇的,從來都沒有事,那就隻能是你過敏咯。”
原來是這樣,溫愈確實沒什麽印象了。
但,內心是火熱的,感動的。
她將他放在心上,才會在意這些細節。這樣被人珍視的感覺,真好。
他用公筷,給她夾了好幾樣菜,“多吃點。”
但莫晴嵐沒吃幾口,就找借口去了前台處。雖然她喜歡白嫖,可她還帶了封宿的份,沒道理讓溫醫生買單。反正封宿轉了她二十萬,羊毛出在羊身上。
結完賬回來,剛好看見溫愈。
溫愈心思一言難盡。
上次他和她去超市,他買單;她隨即請她吃飯。這一次又是她買單。
這意味著,莫晴嵐和他明顯劃清界限呢。
“在醫院,我是地主,該進地主之誼的也是我。”
“那我記在小本本上好了。”莫晴嵐笑道,理由她早就找好了,“以後換溫醫生一個人情可好?你不知道,在我所有認識的人中,最想收割的人情就是溫醫生你的了。唉,醫生的人情,關鍵時刻可能救命呢。所以,我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