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點半,老周把我接到了一個律師樓,我剛下車就看到也剛到的沈時倦。
我跟他打趣:“來律師樓幹什麽,離婚?”
他牽起我的手:“胡說八道。”
我知道他不會跟我離婚的,隻是順嘴胡說。
他略帶嗔怪的語氣,其實挺受用的。
和沈時倦在一起,隻要我一放鬆警惕就容易被他偽裝的溫柔迷惑。
不能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吧,到時候再被人把已經結痂的傷口狠狠撕開。
我和沈時倦與律師麵對麵地坐在他的辦公室裏,此時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
直到律師給我一份文件讓我簽,我粗粗看了一遍,差點沒把我嚇死。
這竟然是巨人集團百分之十的股權轉讓協議。
整個巨人集團旗下有數十個分公司,子公司,其業務範圍涵蓋房地產,娛樂業,進出口,商業等等。
百分之十的巨人集團的股權價值多少錢,我得請幾個精算師幫我算上幾天,才能得出結論。
我很沒出息地握著筆的手都在發抖,沈時倦好笑地握住了我的手。
“怎麽了?”
他還問我怎麽了,任何人被這潑天的富貴砸中,都無所適從,估計當場瘋掉的人也大有人在。
我喘勻了氣,認認真真地問他:“巨人百分之十的股權?你認真的?”
“比珍珠都真。”他一本正經地回答:“何律師,業內赫赫有名的大律師,你不信我也得信他。”
我知道沈時倦一向大手筆,但卻萬萬沒想到他如此大手筆。
“你們沈家兄弟姐妹一共七個,我卻拿走百分之十,他們知道這件事嗎?”不是我磨嘰,這潑天的富貴不敢要,反正我都要走了,這股權對我來說一點用都沒有,賣又賣不掉,也沒人買得起。
“我們一人百分之十,還剩下百分之三十呢。”他語氣輕鬆的很。
“沈家人都知道,你爸媽...”